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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温柔的吻,蜻蜓点水。
她没有离开,长久地停留在他唇间。
岑璋身上有馥郁香根草的气息,这是他习惯用的后调。
她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她离开两年,怎样都没有忘掉这个气息。
现在她才明白,她根本没有忘记岑璋,她只是害怕承认。
她知道,一旦承认忘不掉,她就拿爱情没有办法了。
“三年前,确实发生了一些事,但我并不想告诉你。”
“韦荞——”
“事情过去了就好,再提起,没有意义。”
岑璋低头,“你有许立帷帮你渡过那些不好的事,就够了,是吗?”
“不。”
她笑了下,有无限洒脱,“是因为,在喜欢的人面前,每个人都会想让自己完美一点,我不是例外。”
岑璋听了,抬眼看她。
韦荞搂紧了他一点,无声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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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立帷是不婚主义者,他不信有人可以令他的人生快乐起来,所以他从来没有等过这样一个人。
可是我和他不同,我始终期待,会有这样一个人出现,令我可以和所有正常家庭的女性一样,好好爱一个人、好好被一个人爱。
后来,这个人真的出现了,就是你。
岑璋,这就是你对我的意义。”
如果没有岑璋,大抵她的爱情会很苦。
现代人,直来直往,效率至上,连爱情也未能幸免。
看相貌,摆条件,今天认识,明天结婚,恨不得后天就分手。
爱情犹如快餐汉堡,成为工业时代最后一件速食品,迅速咬一口,迅速吞下,迅速丢掉,然后再找下一个。
老人说,爱情不能这样弄的,爱情这样弄迟早要弄坏的。
可是现代人说,精致利己的时代,爱情的重要性还不如汉堡,爱情连肚子都填不饱,爱情算老几?
韦荞很怕遇上这样的现代人。
她是很古老的那类人。
唐诗宋词,多少句都在写爱情,没有一句写的是“我爱你”
。
韦荞喜欢的爱情就是这般古老的模样。
二十岁,初识岑璋,她犹豫过。
世家子弟,将爱情视为游戏,要征服,还要占有。
初次听闻“岑璋”
之名,她将他视为那类人,甚至,将他想得更不堪。
今盏国际银行的未来主事人,岑璋是顶级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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