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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三爷有些惊讶,他毕生没遇过这样容易脸红的人。
他忍不住将青年重头到脚打量了遍。
青年身材拔尖,算得高个子,然而十分苗条瘦削,几乎是宽大的骨架在支撑着衣服。
他身穿烫得熨帖的白色西装,梳着一丝不苟的背头,手里还拄着一根银灰色的文明杖。
这手杖镶金嵌玉,华丽非常,不像拐杖,倒像装饰。
师三爷注意了他的腿脚。
青年站立的时候两肩持平,挺胸昂首,脊背松柏般笔直。
并不像跛足之人。
既然彼此相安无事,那么就此分道扬镳理所当然。
师三爷希望对方能察言观色率先开口,但青年对此似乎毫无自觉。
他像根木头似的,怔愣愣地堵在过道中间,不进不退,不攻不守,一副很想跟面前人攀谈亲近,却又唇舌蠢笨,不知如何开口,只能硬着头皮拖延相处时间的模样。
师三爷不由失笑:“既然没事,那咱们就此告别吧。”
青年抿了抿嘴唇,讷讷地低下头,却不答应。
师三爷偏头望进他的眼睛:“那再见了?”
青年手纠结地揉捏着自己的西装下摆。
被一再驱逐,他也颇为难为情,只能应声道:“哦,那我走了。”
然后他慢慢移动脚步,恋恋不舍地望了师三爷一眼,才拄着文明杖一瘸一拐地朝外间走去。
柔暖温煦的灯光从头顶的嵌入式壁灯中倾泻而出,笼统地洒在过道上,师三爷在沉思中微眯起眼睛目送了他。
他就奇怪这人怎么被自己一碰就歪,水晶玻璃似的娇弱,果然是个腿脚残疾之人。
这人相貌虽然清秀俊雅,然而病恹恹的,并非健康之人。
师三爷低头沉吟片刻,却怎么也想不起对方的长相了。
实在是没什么特色的相貌。
到底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插曲,师三爷也不再多想。
忆起今日之行的目的,他的心头瞬间又满盈盈地下坠了。
他拉起立领遮住脸,继续朝楼上埋头行军。
一直到进了预定包厢,关上门,他才总算松了口气。
他真怕在中途撞见老熟人。
彼时徐博雅已经早早等候在包厢中,正百无聊赖地用勺子搅拌水杯。
他本生得白皙俊俏,今日又特地西装革履,用生发油梳了个油光铮亮的背头,整个人说不出的风度翩翩,君子谦谦。
乍一看简直像个在读的大学生。
这并不是他第一次跟情人约会,但对他而言,这却是他最期待,最谨慎的一次约会。
他隐约知道自己是跟师三爷较了真,要在感情一道上讨出个结果来,所以更加不敢轻举妄动。
他现在看着师三爷,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觉着对方什么都好!
依然是平常那种素净简约的唐装,只换花式颜色不换款式的同系列衣服。
并没有像他那样,因为要约会所以精挑细选,还起了个大早梳妆打扮,沐浴更衣了再过来。
可是,这不更是说明,师三爷是个稳重踏实又执着可靠的人么?那些一天一个风格的绝对靠不住啊!
师三爷进门的时候神情有点遮掩,把难得的约会搞得像天理不容的私会一样小心。
可是,充满禁忌意味的,偷偷摸摸的私会,啊,想想都令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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