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思思你真是太可爱了”
秦夙笑得肩膀都在抖,捧住他的脸啵地亲了一大口。
楚思没跟着笑起来,不知怎麽的他隐隐有种直觉,她説的不全是假的。
楚思是个奉公守法的好市民,不过并不是一无所知的小白,身爲墨西哥大毒枭的儿子,他懂得不少,他看得出她胸口的伤是利器所致,也知道肋骨处的伤痕是子弹痕,从他们第一次见面那天就知道了。
他感觉秦夙离他很远,好像随时就会离他而去,这令他非常不安。
秦夙的伤口很深,痛楚牵连到心脏,饶是她也有些受不了,她吸了几条大麻烟止痛,客厅里烟雾弥漫,楚思只吸入些许就感觉有点轻飘飘的。
痛楚褪下去後她就有些坐不住,“来,出去走走”
楚思担心她的伤,但架不住秦夙坚持。
秦夙身上带伤,并没有出远门,只是在沿着别墅区的绿化带散步,柔和的月光洒在她精致的脸庞上,勾画出美丽的轮廓,楚思一时看出神。
“宝贝,干嘛偷看我?”
秦夙侧头一笑,笑容直击楚思心底,令他心悸不已。
楚思脸微红,转开视綫盯着地面,“没偷看”
秦夙挑眉,“哦,爲什麽不看啊?我不好看吗?”
“好看”
“你看着地下怎麽知道我好看?”
楚思把视綫移回她的脸上,咽了下唾液。
秦夙长得极其艳丽,每一处都那麽完美,没表情时是冷酷气质,笑起来时是无声的挑逗,漆黑的眼眸装着天上的明月,比任何宝石都要迷人。
他们走着走着就来到超市,楚思打算顺便买些食材回去做饭,最後除了煮菜的材料还买了一盒粉色包装的糖果,一出超市楚思就吃了一颗。
秦夙好奇,“什麽味道?”
“草莓”
“你喜欢草莓?”
楚思点点头,又摇摇头,“我喜欢草莓味的甜品,但不太喜欢草莓,你呢?”
“我不喜欢草莓,也不喜欢草莓甜品,不过”
秦夙话语一顿,猝然抓住他的衣领往下拉,印上他的嘴唇,舌头钻进去绕了一圈,笑眯眯道,“我喜欢草莓味的你”
楚思被她撩得脸红耳赤,胸腔里仿佛住了一只乱跳的小兔子,心跳声那麽响亮,直接响在耳边似的,他磕磕绊绊道,“我,我,我也喜欢你”
秦夙最喜欢看他害羞的模样,她凑近他的耳朵,低声道,“我现在就想吃了你”
酥麻的感觉从耳朵传到心脏,楚思被迷得头晕转向,却难得清醒,“不行!
你有伤!”
他老实的回答令秦夙笑了,“哎,气氛都被你破坏了”
她牵起楚思的手,缓缓步行,楚思感受着手掌传来的温暖,整个人沉溺在喜悦中。
自从楚思住进来已经过了一个月,这段日子秦夙感觉特别惬意,这麽多年都是一个人生活,没发现原来家里有人为她打理起居饮食是这麽舒服的事情。
回到家迎接她的不再是空荡荡的客厅,而是楚思温暖的笑容和饭菜的香味,屋内橙黄的灯光暖意融融,这座别墅终於有了家的味道。
楚思居家又乖巧,她觉得自己就像养了条狗,没侮辱的意思,就是像多了一只宠物,逗逗他看他脸红耳赤,亲亲抱抱再上上床,一天的疲劳都纾解了。
她尤其喜欢他撒娇的模样,她一进门他总是抱着她的腰贴上来,秦姐秦姐地叫,可爱得她心都要融化了。
一天晚饭後,秦夙打开手提电脑朝楚思招手,“过来,给你看个好东西”
正在洗碗的楚思擦乾双手,跟秦夙并肩坐在沙发,看她点开一个影片档案。
前世圈子外的她意外重生了,身上居然还多了个来自未来的生物智能光脑,这一世重活于八十年代,她却在偶然间闯进圈子,渐渐地,喜欢上了唱歌演戏。然后,改变了许多东西本文纯虚构,请读友们切勿当真,对号入座!...
走投无路的我做了上门女婿,老婆貌美如花惊喜万分,结果新婚夜受到连番打击走入社会,发现原来还有那么多的诱惑,我能否经得起这些...
永恒祭司是一个老汉精心创作的玄幻小说,圣墟中文网实时更新永恒祭司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永恒祭司评论,并不代表圣墟中文网赞同或者支持永恒祭司读者的观点。...
劈腿这种狗血的故事真实发生了,亲眼目睹狗男女不堪的一幕,仲箐秋决定钓个更厉害的帅且多金的男人打前男友的脸,原本只是一场游戏,却没想到男人一吃之下成了瘾,惹她未婚生子不说还把她变成了他的禁脔...
1636年,大明崇祯九年。二十一世纪打工狗王越,被一脚踢到京城宛平县的山西灾民中间。再有一个多月,十万敌军将再次入关劫掠京师。王越为了保护新时空的家人,为了这些灾民不受敌军的屠杀,毅然组织灾民在卢沟桥旁,今后的宛平城附近,用一个月时间修建了一座新城。新材料新设备新世纪的物资源源不断抵达。一座不同于大明任何城市的...
贾亦韬,一个年轻有为的历史学者,对于明史极有研究,因缘际会之下,在生与死的挣扎之中,成为了崇祯皇帝。作为一个明史专家,尤其是明末时期,贾亦韬有着极深的研究,他相信,由他当皇帝,无需过多的辛劳,不需像崇祯皇帝那样日夜忙于勤政,更不需要过着艰苦的日子,凭着自己的历史知识,只需将历史上的人物放到合适的位置,当一个甩手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