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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没有那吹弹可破,肤若凝脂起码也得要白皙,白腻柔滑!
还在想着,就听见老师在那说“好了,那么现在我们下午的任务呢就是大家一起把教师给打扫一遍吧,之后就可以回家了哦。”
之前介绍听她姓陈,是语文老师吧。
记得这位老师没教我们就走了,听谁讲是得了癌症之类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我很清楚的记得在高中回家放寒暑假逛街的时候碰见过这位老师,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人。
只是那人不在是老师,而是在大清仓包包的销售员。
开始干活了,因为讨厌抹布擦桌子那事,感觉好脏,于是蹬蹬蹬的跑到后面拿扫把扫地去了。
在老师的协助下,小朋友们到也挺热情的干活,都打扫的干干净净。
不像再过几年,都是在生活委员的监督下,不情愿的随便打扫一下草草了事。
没一会,教室打扫干净了,老师就直接让干好的都回家了,想来我还没跟人家打上话过呢,算了,明天也不迟,于是放好扫把踢踏踢踏的拖着拖鞋回家去了。
嘿,好像老师没发现我穿拖鞋呢,要不然肯定来我面前唧唧歪歪要念上一通了。
回到了家才发现家里没事干啊,什么都没有,这个年代电视也不是很普及,虽说每家每户是有电视机,但是却不像现在总是可以给孩子们看电视看电脑,时间都是很限制的。
玩具也少的可怜,不过就算有很多玩具,实际年龄21岁大龄的我还要玩吗?!
想着总不能还像小时候一样去门口看蚂蚁数蚂蚁吧,就算想找同龄的小朋友玩我现在也记不起名字啊。
想来想去,就跟大伯通报了一下去书店。
现在读书都从娃娃抓起啊,以前读书就较其他小朋友晚个一点,读幼儿大班之前都在农村读过,人来疯般哪一个野字了得,都没教过啥正经的书啊故事类的,我记得12345还是我大妈每天带我去幼儿园的路上教我的。
说来这惭愧啊,在农村就知道玩,蛇啊什么都玩。
我想要不是在农村读托儿所的时候太疯狂了把一个小男孩的手背用我的满嘴厉牙的咬出血,然后死赖皮的不肯去读书,爸妈没办法就把我养到城里去,说我定我就在农村过完我的童年了。
嘿嘿,托了这口牙的福啊。
那个时候新华书店店面还是很小的一个,上下两层,一楼卖各种书,二楼则卖学生用的练习薄啊笔啊之类的,也算应有尽有了。
在吃晚饭前我就准备窝在这了,看看有没有什么书值得我买的,看中了下次叫我姐带我来买书。
最主要的是想买外语的书,英文日语都可以,毕竟在重生之前就读了六七年的日语和十几年的英语,怎么也不可能扔掉的,还打算再学的精一点拿来当饭吃的呢。
毕竟这儿是小城市,所以外语的书还是相当少的。
就选中了一本初中的语法书和英汉对照的原著,还有日语的书实在是少的可怜,就选定了当时很老版的标准日语初级吗,就当是纯粹的复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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