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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少爷。”
“好,我们进去看看。”
叹为观止,简直是叹为观止啊!
怪不得叫金地,这里肯定是金子的故乡,到处都是金光闪闪,瑞气千条。
金色的墙,金色的窗,金色的门,差点连地板也是金色的。
临近城门的第一家店面是个书店,招牌是金的,连书皮都是金色的。
“哇哇哇!
好闪,好闪啊!”
衣圣一股脑的钻进书店,兴奋的趴在柜台上不愿意再走了。
“这柜台肯定很值钱,这么大的一块金子,哇,发了发了……”
想也不想,衣圣张嘴含住柜台的尖角,狠狠地咬下。
“少爷?”
书店老板和两个婢女大惊失色,却不知道该怎样阻止她诡异的行为。
咬到牙齿发酸了她才松口。
哇,是真的金子,真的金子!
呜……她好想搬回家哦。
“衣蓝,我想要这个,我要。”
“少爷您要买下这个柜台?”
“对!
我要!”
她一定会成为富婆的,到时候她要用钱砸死她那个下流无耻的继父。
“可是您要这个干嘛,一点用处都没有啊?”
“胡说,这个可是金子,金子!
超级值钱的金子!”
连离开柜台两秒都不愿意,衣圣趴在柜台上朝衣蓝大叫,不敢相信她会说金子没用。
“可是这个东西一点都不值钱啊,500克的金子连一把青菜都买不到。”
什么?这是什么鬼地方,金子竟然都比不上一把黄花菜?
发现衣圣的怪异举动已经引起路人的侧目,衣蓝衣紫用尽了吃奶的力气终于把衣圣从金色的柜台上拔了下来。
衣圣双眼含泪,实在不愿意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
这个世界真是变态,取个名字叫衣服,金子不比黄花菜,还不古不今,不先进不落后的。
那些店面有食品店,饰品店,衣物店,书店等等。
可是吃的没有快餐店更没有麦当劳和肯德基,饰品店更是好笑,卖的全是什么玉簪,玉镯,玉佩等等,衣物店倒是千奇百怪了。
有古装,有骑士装,有纱裙,有麻布,各色各样,只要你能想象到的穿着,他们就一定有卖。
书店只卖两种读物,一是世界地图,二是基本幻术,看来这些人肯定超级迷恋大卫科波菲尔或是哈利波特。
“衣蓝,为什么路上一辆小车都看不到?”
别说小车,连公交车,或是摩托车或是脚踏车都看不到。
“小车?那是什么?我们有马车。”
晕……马车?就凭马车就能任这些卡介师们周游各国吗?“离这里最远的是哪个国家?”
“芬迪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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