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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叶灵蓉瞧不见,坐起身子伸出手,在空中划拉着,然后夏百合迎上去拽住她,心疼的差点掉眼泪:“蓉蓉!
你这还没事啊?包的跟个猪头一样……呜呜呜,疼吗?”
猪头?
叶灵蓉没好气的反驳:“你才是猪头!”
雷琛摸着下巴,诊断道:“看来,确实没什么事。”
……
医院后院的空旷草地上,两个帅气凛然的极品俊男坐在靠椅上闲谈,原本一个说一个听,可是过了几分钟之后,听者脸上露出了纠结的神情,像是一不小心扯了蛋。
“叶灵蓉救了你?”
谭绍辉点头,一脸淡漠。
“你确定救你的人是叶灵蓉不是奥特曼?”
谭绍辉脸色微变,继续点头。
雷琛瞬间疯了:“棉花,给我一拳头,我怀疑我在做梦……”
于是乎——
“啊……靠,你还真打啊!”
谭绍辉不以为然:“作为朋友,你提出这么变态的要求了,我无论如何都会满足你。”
“我不是不相信你,是太惊愕而已……或许,这就是谁谁谁的说的,爱情的力量。”
雷琛揉着还在隐隐作痛的肩膀,突然感同身受道:“其实别说叶灵蓉了,我不也一样么?我还穿着两万多的行头帮我家小百合发传单来着,而且就在大街上。”
爱情的力量,便是如此,三言两语便可阐述清楚,可是其中的滋味只有个中之人才能品尝。
雷琛是个富二代,正儿八经的富二代,花钱如流水午餐吃鱼翅。
他女朋友不多,一个星期才换一个的那种,据说他把十二星座和十二生肖都给凑齐了,但是在凑国籍的道路上,被夏百合给截住,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夏百合都可以让雷琛从花心萝卜变乖宝宝,那谭绍辉为什么就不可能将叶灵蓉从女人变女汉子?
摸着下巴,谭绍辉摇头:“叶灵蓉最近对我,怪怪的。
我担心,她要离开,永远离开我。”
“离开你算轻的,我要是叶灵蓉,定先阉了你之后畏罪潜逃,然后逃亡路上红尘滚滚,遇一玉面儒雅男人,携手过度此生。”
说罢,雷琛露出一口白牙,笑道:“棉花,我现在这表情是不是让你忒羡慕?”
与其说羡慕,倒不如说是嫉妒。
谭绍辉皱眉,讨厌别人的炫耀,更何况雷琛说的,都是对的。
所以,雷琛说的每一个字都像是在扎他的心窝子,戏谑他这三年做的一切,老实说,他有些后悔了。
可隐约的,还有一点担心,担心叶灵蓉会不会真如雷琛这乌鸦嘴所预料的一样?
其实,倒不是担心那个丫头真会阉了他,若对他下手就说明她还在意着他,可一旦狠心离开弃他而去,半路再遇上一风流倜傥又钟情于他的公子哥,那才严重。
想到这,心,居然有些凉意。
这些日子以来,叶灵蓉的对他的冷淡言论,他都看在眼里。
可是?一向英明神武的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十二月一日,天气,晴。
今天,要说太平,还是不太平的,可要说不太平,却又是意料之中的事。
昨天半夜两点,医院里传来了噩耗,里希死了。
一个星期前,里希就因为心脏负荷到了极限而被送到了医院,入院后医生当即就下达了病危通知书,对此他表示出了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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