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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下,把酒瓶放在膝盖上,听着远处某个地方传来的交通噪声,不由感叹,这个房间真的很美。
哈里特·亨特里斯小姐十分善良,但她认识几个品行不良的人,但谁又不是这样呢?我不应该对这类小事说三道四,于是,我又喝了一口酒。
这时,瓶中酒已少了许多。
酒入口柔滑,我不知不觉喝了不少,还未细细品味就咽了下去。
酒的味道很迷人,我不能自已,喝了一口又一口。
头现在不疼了,我感觉好多了,就像是在唱着《丑角》的开场白。
她的确是个好女孩,如果她自己负担房租的话,就再好不过了。
我欣赏她的善良有趣,又喝下几口她留下的苏格兰威士忌。
酒瓶里还剩下半瓶,我轻轻地摇晃着瓶子,塞进了大衣口袋里,随手戴上帽子走了出去。
还未按下楼层,电梯就来了,我坐着电梯来到楼下,走进大堂。
管家霍金斯又靠在桌子的另一头,盯着那只阿里巴巴油桶。
之前那个职员又在摸他那一丁点儿胡子,我冲他笑了笑,他冲我回笑。
霍金斯朝我笑笑,我又笑了,这儿的人都不错。
我第一次走了前门,给了守门人一些小费,快步走下楼梯,沿着小路来到大街上,找到自己的车。
加利福尼亚的黄昏来得这般匆忙,真是个可爱的夜晚。
西边的金星如街灯那般闪烁,如人生那般灿烂,如亨特里斯小姐眼睛那般明亮,如苏格兰威士忌那般鲜艳夺目。
我蓦然想起,拿出那个装有威士忌的方形酒瓶,小心旋出酒塞又塞回去,再把酒瓶塞回衣服口袋带走。
瓶里剩的酒还够喝到回家。
回去的路上,我连闯了五个红灯,但好在幸运,没被警察逮住。
我迷迷糊糊地把车开到屋子前边,靠路边停下。
我搭电梯上楼,门有些打不开,于是借了酒瓶的力。
我把钥匙插进锁孔,开了门,进屋之后找到了灯的开关,像喝药那般灌了一口酒,免得四肢乏力。
接着,我去厨房拿了些冰块和姜味汽水,准备调一杯真正的饮料。
屋子里飘散着一股难以形容的气味,我一下子想不出词来,像是一种药味。
但我身上没有这种味道,出门的时候房间也没有这种味道。
我的嗅觉十分确定,不容怀疑,于是我准备从厨房开始搜寻气味的来源。
走到半路的时候,从壁床旁的卧室几乎并排着走出来两个人,手里都拿着枪。
个头高点的那个人正咧着嘴笑,帽檐压得很低,挡住了前额,楔形脸,下巴尖尖的,就像钻石的下半部分。
他的双眼乌黑深邃,还有些湿润,鼻子像白蜡制成一般,毫无血色。
他手上拿着一把柯尔特护林者手枪,枪管很长,前瞄准具已被锉掉,这便意味着他对自己的枪法非常自信。
另一个小混混长得有点像梗犬,一头红发又粗又硬,没戴帽子,双眼水汪汪的但眼神空洞,兜风耳,一双小脚穿着脏了的白色运动鞋。
他手里拿着一把自动手枪,看起来枪太重他举着有些困难,但他似乎很喜欢拿枪。
他张着嘴深呼吸,大声嚷着,一阵阵散发着我之前注意到的那种气味,原来那就是薄荷醇的气味。
“你个家伙,伸手!”
他喝道。
我举起双手,无可奈何。
个头小的混混绕到一边,又走到我面前,朝我讥讽道:“和我们说我们逃不掉了。”
“你们逃不掉了。”
我说。
高个子继续毫不在意地咧着嘴笑,鼻子看起来仍像白蜡做的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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