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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愈来愈重,还是不见秦爱华的踪影,其他等候的马车纷纷放弃希望离去。到了晚上十点,兰丝发现她那辆马车是这条冷清清的街道上,唯一仅存的一辆。车夫已连绩从窗口探了七次头进来,告诉她如果还要再等下去,他要多收六便士的车费。兰丝打开钱包,拿了一个硬币,把它丢给那个车夫。
再过十分钟,她耐心的等待终于有了回报。一个穿制服的车夫驾着一辆小巧的马车,从一条隐密的小巷子里穿出来,停在秦爱华的专用门前。不一会儿,有个穿宽斗篷,手持金头手杖的男人从方冷白的大厦里走出来,他把刮着微风的街道,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他就是秦爱华--蓝幽灵。
即便是坐在幽暗的马车里,兰丝一样可以辨认出他那乌鸦翅般的黑眉,修剪得短短的卷发框住他的脸。在他高而突出的额骨下,是低陷的双颊,由于抹上一层高级的核桃油膏,使他的脸颊显得更为凹陷,在明亮的煤气灯下,整张脸变成怪异的橘子色。
他的鼻子钩得就像只肉食鸟一样,眼睛水汪汪的发亮。这个男人的脸,天生就是属于舞台的,他的眼睛有种说不出的魅力。葛诗兰在饰演马克白夫人时,曾和他演对手戏,事后她到处告诉别人:‘当他谋杀了马克道,再回到舞台上来,告诉我:“我干了那件事”时,我闻到了血腥味!我发誓我真的闻到了!’眼看着秦爱华爬上马车,兰丝禁不住颤抖起来,毫无疑问的,他就是她在巍崖上看见的那个男人。
秦爱华的马车轻快的启动,兰丝毫不迟疑的打开马车顶的天窗,对她的车夫吼道:‘跟上那部马车。’那车夫看她一眼,一付她在异想天开的样子;但是当兰丝着急的塞给他一个先令,他耸耸肩,立刻挥动他的马鞭。他们紧跟在秦爱华的马车后面,可怜的那匹老马,由于等得太久,差点不耐烦的跳起来。
这两辆马车,一前一后的朝北驶去,再向东,进入了市中心。有两次,他们几乎跟丢了秦爱华的马车,一次是在拥挤的交通中心,一次是秦爱华的马车突然潜入一条夹路,穿过一条巷子,当他的马车终于在一条安静的住家街道上停下来,兰丝完全不知道他们在何处。
秦爱华的目的地是一栋褐色砖盖的四层楼房,面向街有好几扇小窗户,窗帘密密的掩着。当他们经过那儿时,兰丝看见秦爱华从车上跳下来,把他的斗篷的衣领高高竖起,企图遮掩他的五官。他在一扇看起来并不起眼的红木门上,用力拍了两下,只见眼洞处泄出一线光亮。在进门之前,一个黑脸的男人把秦爱华检视了一遍,才让他进去。厚重的门在他身后关上,把好奇与沉重的夜色,隔绝在外面。
时间那么晚了,而秦爱华的行动又那么神秘,兰丝益发相信自己来到了一个邪恶的场所。她拉拉停车的皮球,马车便在下一个转角处调过头,靠着街边停下来。车夫还来不及放下梯子,兰丝便跳到人行道上,藉着马车上火把昏黄的光线,她开始翻阅她钱包的内容。结果并不乐观,除了三只发夹,一条手帕和莎菲姑婆家的钥匙外,只有两便士。
‘如果你要我在这儿等,还得再付六便士。’那马车夫说。
她突然觉得有些恐慌。‘可是我没有这么多钱。’她转换了一种较有尊严的语气请求道,‘如果你愿意让我挂帐,我可以把我的地址写给你,你明天早上可以来向我收钱。’
还没说完话,那辆马车已一转眼跑掉了,留下她对着寂静的夜色,说完最后一个字。
‘也好。’兰丝低声说道。她的喉咙好干,由于紧张过度,四肢都在发抖,她早已下定决心,不论多么艰难困苦,她一定要证实秦爱华是个邪恶的男人,然后揭发他。到目前为止,整个追查的过程并不很顺利;如今茫茫然的站在这条不知名的街道上,身上只有两便士,她的勇气与决心再一次遭到考验。
她深呼吸一口,走到街角去。秦爱华的马车已消失无踪,另一辆马车来到它刚才所停的地方,放出两个男乘客。他们示意马车夫离去,走进秦爱华刚刚进去那栋房子的隔壁,其中一个男人,一面爬上石阶,头朝后仰,笑得好开心。亲切的人声使这个地方不再显得那么荒凉。其实,这条街和别的街道一样,不管她发现秦爱华是进行什么勾当,只要随时呼叫、求救,都会有人听见,前来援助的。
被这个念头所鼓舞,兰丝开始朝那栋褐色砖盖的房子走去,其实她也不确定自己到那儿去的目的;如果能够的话,她想进屋去,但她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或许这栋房子也有后门,但是这条街上所有房子,都一栋接一栋的连在一起,她不知道要怎样才能找到它的后门。或许再往下走会有一条巷子,从那儿可以确定它是否有后门。
在这栋房子里,她所能看见的窗户都又小,又高,无法爬进去。想到自己居然想以爬窗的方式,非法进入一栋房子,她忍不住好笑起来。如果有一天她和弟妹们重聚一起,把冒险的经过情形讲述给他们听,他们不知会多乐呢!当然,对爸、妈而言,他们一定有如被浇冷水一样,非常伤心、失望。想到这二位与尘世脱离的老人家,万一知道了蓝爵士曾对她提出那种要求,兰丝忍不住一阵颤抖!
快到秦爱华进去的那扇门,兰丝放慢了脚步。那栋房子里的人仿佛感觉到她的出现,窥探的小洞突然打开,只听一个声音说道:
‘你终于来了。’
这儿根本没有藏身的所在,兰丝踌躇了一会儿,想拔腿就跑。
那扇门打开,一个男人出现在门口,只见一个结实古怪的侧影,映在屋里一面亮有烛光的窗帘上。
‘进来吧!我们一直在等你。’那男人说着,向兰丝走近,整个人暴露在路灯的赤红光线下。他的容貌看起来就像是前一世纪幽灵的显现,在他头上,一顶小卷的假发,洒上厚厚的白粉,他的外套很长,是那种老式的‘斜尾’裁法。在他的颈部和手腕处都镶满了花边。这样的服饰穿在一个庞大如大船的男人身上,实在很怪异。他的皮肤上都是水痘痕,鼻子曾遭过多次挫伤,以致鼻孔几乎和脸孔一样平行。
这个可怕的幽灵居然是在等候她,兰丝虚软的重覆道:‘等我?’她奔放的思想因好奇而停顿住。不论有多意外,他毕竟是人,而不是鬼。或许,他是个职业拳击手,从他的脸看来,似乎很符合这种身份。至于他的穿着打扮,则有好多种可能性。他也可能是个演员,也可能要去参加化妆舞会,要不就是个仆人。兰丝知道:在有钱人的家里,听差的多半是如此的打扮。
那男人一直盯着兰丝。‘是啊!’他说:‘你应该知道清楚才是。我们已经把钱给白兰嬷嬷送去,你却这么晚才来。我们本来是要三个女孩的;怎么只有你一个人来?是不是白兰自己生意太好了?没关系,快跟我进来,我们等得急死了,差点没喊救命,这话是我毕杰说的。’
毕杰一面说话,出其不意的靠近兰丝,用他那粗壮肥胖的大手,一把抓住她,把她拖进去。她顺从的听他摆布,简直不相信自己有那么惊人的好运,误打误撞的被当作一个额外请来的女佣,进入这间屋子。
毕杰拖着她,快速穿过一个宽敞的玄关和走道。墙上贴着镶有金条的粉蓝天鹅绒,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镀金木刻的枝状烛台,镶在上面的玻璃水珠闪闪发亮。沿着走道的壁龛里,你放着和人一般大小、义大利大理石做的维纳斯像,它们的神态和女神非常接近,丝毫不因在浴中被打扰,而显出不快的神色。对兰丝挑剔的眼光而言,这个地方实在太奢侈豪华了,和它朴实、保守的外观极不协调。
走到一扇镶有手画绿叶你板的门前,毕杰转动门把。
‘到里面去等一下。’他说:‘公主夫人马上就来。’
兰丝从来末听说过什么公主夫人,她也不知道这位女士和秦爱华有什么关系,不过她忍不住开始怀疑:这儿如果是某种犯罪的赌场,环境倒是相当陶醉。屋里远远传来欢愉的人声,从活泼的闲谈声可以知道,屋子里一定聚集了不少人。在低缓、甜美的室内乐中,不所有笑声传出。
兰丝现在所在的这间房子,显然是间更衣室。角落里放了一面高及肩膀的屏风,用一块陈旧肮脏的条纹印花布覆盖着。在它旁边,是一张化妆台,上面摆了一排廉价的化妆品,好像经常有人在使用似的。为了节省空间,沿着一面橘红色的墙边,摆了一个茶几,衣柜及抽屉上锁的橡木书桌。显然,公主夫人绝不会在这个房间里接待她的客人。兰丝还来不及往下联想,公主夫人本人已经走了进来。
‘你来了真好--我正需要你!’那女人一面叫着,一面把门从身后关上。这实在难以令人置信,几分钟以前,兰丝还在想如何潜入这间屋子,没想到此刻她的到达,却有如天赐的礼物一样,非常受人欢迎!
尽管整件事情来得太突然,但兰丝之所以会瞪着公主夫人,看傻了眼,倒不是因为这点。或许是因为公主夫人染得黄澄澄的头发,也可能是因为她擦得太过红艳的两颊,但兰丝毕竟是个诚实的少女,她不得不向自己承认:实在因为公主夫人所穿的衣服,说得确切一点,是因为她穿得太少了,才会使兰丝这么目瞪口呆的。
以公主夫人的年龄而言,她的身段保养得相当好。从婴儿时期开始,兰丝上床睡觉一定会穿一件睡袍,把自己从脖子包到脚趾。冬天她穿开司米质料的,夏天穿棉的。如果这些睡衣能加上花边,她就觉得非常满足了。如今,她有生以来第一次亲眼看到如此异国情调、诱惑逗人的睡衣,过去她只有在时装杂志上才看见过类似的衣物,那些杂志都是蜜拉偷偷从史家拿来给她看的。
公主夫人在脖子上系了一个丝缎的蝴蝶结,在她的裙摆上镶有花边,身上的衣服只有薄薄一层,而且还是透明的,里面什么也没有。兰丝的来临显然不是时候,公主夫人根本还没妆扮整齐,准备见客。
‘现在没时间可浪费了,我得马上回去--’公主夫人不高兴的噘起嘴。‘可是你也没做头发,也没化妆!还有这件外套--把它脱掉!快!我的小姐!你里面穿了什么?唉!这怎么成呢?这种淡蓝色的棉布衣,颈子上还有领带。白兰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这次回去后替我转告她,下次我们需要额外的人手时,我可要另请高明了!她实在是太不可靠了--前两次叫的女孩都没来,这次嘛!只有你一个,不但来得晚,而且一点准备也没有!这那里像是在做生意,简直太不像话了!’
想到自己正好补上白兰嬷嬷的缺,兰丝开始道歉,公主夫人以一只青筋半露的手挥挥,制止她继续说下去,只见那只手上每只手指都戴了一个宝石戒指,除了她自己,谁也不知道那些宝石的真假价值。
‘没时间听你道歉了!’公主夫人说道,她打开衣柜门,急躁的在里面搜索。‘你的胸围有多大?算了!这件该可以!穿上它!快点!’
这个‘它’,是一件天使白的丝质礼服,非常细致、柔软,虽然没有公主夫人身上那件那么透明,但也非常薄。穿上它,身上的曲线一定会毕露无遗。公主夫人开始快速的解开兰丝衣服的背后,唐夫人辛辛苦苦缝制的扣眼和钩子,三下二下就被她扯开了。
‘白兰嬷嬷干嘛把你们打扮成圣女贞德似的。’她把兰丝的衣服从肩头褪下,继续说道:‘这种衣服早已过时了。如果你要迎合高尚的口味,你必须有高尚的客人才行。不对,不对!你不能把这件丝衣服穿在你的内衣外面。你是怎么搞的?这样一来,你的胸衣和衬裤都会看得一清二楚。老天爷!你必须把身上所有东西都脱掉才行,所有的东西!’
她退后一步,怀疑的瞪着兰丝。‘我现在才想起来,我从来没见过你。’她严厉的蓝眼睛变得更苛、更蓝。‘你真的知道你到这儿来是做什么的吗?’
这很可能是兰丝接触秦爱华的唯一一个机会。兰丝现在才警觉到这儿很可能是某种俱乐部,而不是什么住家;女侍的打扮穿着,似乎更适合土耳其皇帝后宫的要求。但和捕获秦爱华的机会比较起来,这些事都应撇在一边才是。
‘我非常有经验。’兰丝结结巴巴的说,盼望公主夫人别再继续询问她:她到底该对什么事有经验。
‘你最好如此!’公主夫人用力把她的衬裤拉下来。‘我在写给白兰的信条里说过我只要最好的!我的老天,乡下姑娘!你知道今天晚上是谁在我的沙龙里?’
当公主夫人把那件丝衣服罩进她赤裸裸的肩膀,兰丝可怜兮兮的摇摇头。
‘秦爱华!’公主夫人得意的说道:‘伦敦市区最时髦的花花公子,有半数以上在我这儿!南斯柯爵士今晚替他侄子过廿五岁生日,他把上流的贵族全都请来这儿,参加这项盛宴!’她手脚俐落的替兰丝把优雅蓬松的袖子弄好,再把这件丝质衣服拉平。在墙角的柜子里,她找出一条银色丝带,在兰丝衣服背后打上一个艺术化的蝴蝶结。
‘好啦!你现在看起来很像样了!嗨!你在干什么?别弄乱你的上身--它本来就是那么低胸的,就像我刚才替你穿好的那样。站好别动。好了,过来。’
兰丝被用力推到化妆抬前的脚凳上坐下。在那拱形的大镜子里,她看见了自己所担心的事实,这件衣服果然非常透明!她还来不及脸红呢,公主夫人已把厚厚的胭脂抹上她的两颊,把一种用杵臼捣碎的亮粉涂在她的眼帘,再在她的睫毛上刷上一层棕色的颜料。
‘在它干以前,别闭眼睛。’夫人警告道:‘我认识一个女孩,她就是在这些玩艺没干的时候,像猫头鹰似的猛贬眼,结果这些东西跑到她的眼睛里,使她变成了个瞎子,真的瞎了。现在告诉我,我要怎么替你做头发,挽上去嘛!太长!前面又没有短的可做花,绕在脸庞外。我只好把它梳成大波浪,在你耳后插一朵白玫瑰了事。’
公主夫人一面动手,嘴里继续谈论南斯柯爵士的宴会,她似乎把这件事当成她那套经营理论的杰作,以及她击败所有对手的明证。她深信她那些对手知道这件事后,一定会在她们的闺房里嫉妒得咬牙切齿,粉拳紧绞。
夫人完成了她的工作,从镜子里看着兰丝说:‘美极了!’
兰丝看看镜中虚华的影像,惨不忍睹的闭上了眼睛,但公主夫人已一把拖起她,走向门口。一到了门口,夫人弯下腰去,把她脚上优雅的天鹅绒套鞋脱掉。
‘你光脚会比较好看。’夫人说道。
‘光脚!’兰丝尖叫了起来,对公主夫人这种荒唐的做法难以适应。但夫人已把手放她的背上,将她推出了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