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趾甲的挤压。可这样走路,整个脚掌都累得要命,还一阵阵地抽筋。没走几步,就不行了,只得重新伸直了脚板。
就这样伸直、弓起,弓起、又伸直,走了六七里路的光景,我累坏了,脚上热呼呼的,像着了火一样。看看路边有个凉亭,我进去找块石头坐了下来,迫不及待地脱了鞋,给双脚放放风。只见十个脚趾都红红的,脚背还磨出了紫色的血泡,心里直替自己的双脚叫屈:如果我有一双属于自己的合脚胶鞋,怎么会让它受此磨难啊。
我还没有休息过来呢,凉亭里又来了人,我赶紧穿上鞋子,站起身继续赶路。越走,越痛得我呲牙咧嘴,冷气倒吸,再接着,我的腰都伸不直了,拘搂得像个虾公。就这么痛苦地走着走着,终于看到同学家的围墙,我强打起精神挺起了腰,进了她家爬满了丝瓜秧的院子。
那一天我的心思全被这要命的双脚牵着,在同学家说了什么吃了什么干了什么,一点记忆也没有了。
回头的路比较轻松,因为我一离开同学父母的视线,就把倒霉的胶鞋脱掉拎在手里,撒开脚丫,一马平川地跑回家里。
那一晚,我的脚火烧火燎的痛,整个人像发高烧一样。睡梦中,我又是咬牙又是踢脚,弄得睡在那头的妹妹好几次坐了起来。第二天,我发现我的脚趾甲里边全都紫黑了,再过几天,趾甲开始松动,里边慢慢地长出嫩嫩的新甲,老甲陆续死去、脱落,我细看那些早夭的趾甲,里边都留着一层干了的血粉。
饶这么着,我的脚还是长到了37码。并以这个尺寸维持了数十年。香港回归那年,一位自诩是鞋业专家的老同学来看我,一口气送了我三双37码皮鞋。其实皮鞋的码数并不很准,其中两双还好,有一双就紧得我的双脚生疼。我不管不顾地穿它,一是穿小鞋我训练有素,不是随便哪双鞋就能让我轻言放弃的;二是老同学千里送皮鞋情深谊重,总不能把人家的好心当作驴肝肺扔了出去,于就忍受着煎熬给穿了下来,结果是饱经蹂躏的双脚又痛失了两个趾甲。
四年前,我南柯一梦幡然醒悟了过来,心想人这一辈子过得不易,别人给你穿小鞋倒也罢了,为什么自己还苦苦地给自己小鞋穿呢?索性让自己解放一回吧。于是我把自己的鞋子提升了一码。阿弥陀佛,穿宽松鞋的滋味真好,我幸福地吁了一口气
前年我不小心摔了一跤,把一只脚上的某根骨头摔断了,三个月后我重新学习走路重新穿鞋子时,我变得谨小慎微起来,生怕刚刚接骨的左脚被鞋子再次伤害,于是再来个宽松政策,又把鞋子又加大了一码。
如今,打死我也不会再穿小鞋子了,甚至连硬梆梆的皮鞋也被我扔到爪哇国里去了。有事没事,我一律穿休闲鞋,爱上哪儿就上哪儿,爱跑多快就跑多快。真是的,我又不是酒席,我又不想让人家当成第几碗菜给端出去,为什么要苦了自己呢?
穿自己的鞋,让别人去说吧。穿舒服的鞋,让老公去唱凤阳腰鼓去吧:别人的老婆如花又如玉,我家的老婆一双大花脚,量量一尺多啊伊呀呵!得儿弄咚飘一飘,得儿弄咚飘一飘,得儿飘,得儿飘,得儿飘得儿飘飘飘一飘飘一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