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都电子起诉驰名电子案开庭了,开庭地点在拱都市中院第三审判庭。
原告方出庭的共两人,一是代理律师,一是姚董事。不过马、吕、牛三董事都在现场旁听,还有十多名拱都电子公司的员工也在。
被告这方出庭也是两人,法律顾问申律师和办公室文员小杜。
看到对方这种阵容,姚、马、吕、牛四董事只能“呵呵”了。他们觉得,对方无论是太过自大还是准备放弃,都说明了丁驰的无知和幼稚。
不多时,法官、书记员也到了现场,法槌一敲,庭审开始。
准备开庭和法庭调查都是例行程序,进行的也很顺利。
在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随后又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有。”
异口同声回应后,原告刚律师先做陈述:“尊敬的法官,被告方明知租赁到期,也已接到我方传真告知,却仍然使用我方设备。这种作法既违背了契约精神,也与道德规范相悖,实属恶劣之极。我方要求:一、被告按传真件约定条款,一次性支付全额违约金;二、被告正式向我方道歉,并在省一级以上媒体公示;三、被告方当庭向我方认错、致歉。”
在得到审判长提示后,申律师做最后陈述:“尊敬的法官,我方严格遵守了租赁合同约定,在合同到期日立即停止了使用甲方设备,并存放在专门场地。我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契约精神,体现了对法律的敬畏,也体现了对甲乙双方的尊重。”
“但甲方罔顾事实,先是对我方无端指责,并在个别媒介散布不实言论,又将我方起诉到贵院。这既是对法律的不敬,也伤害了我方的感情和良好形象,我方提出强烈抗议并要求追求对方法律责任。”
“一、甲方必须按照我方所发函件要求,一次性支付设备保管费;二、一次性支付我方精神损失费五万元;三、甲方当厅向我方认错,并以书面形式正式向我方发函;四、甲方必须在全国性媒体平台发布致歉信,既向我公司和法人道歉,也向被他们愚弄的社会道歉。陈述完毕。”
接下来,进入了法庭辩论程序,双方开始了法庭上的真正过招。
“被告,在租赁合同期结束后,你方仍然私自使用我方设备,严重违反了租赁合同,理应按照我方传真要求赔偿。我方的要求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合情合理。”刚律师的语句和姓氏一样,非常刚硬。
申律师只回了一句话:“我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租赁到期后便立即停止使用,违约的是你方。”
刚律师微微一笑:“被告,二月九日我方向你方发传真阐明观点,二月十一日租赁到期,二月十三日我方代表去现场查看设备,我……”
申律师直接打断:“那你们看到我方使用设备了吗?”
“那倒没有注意,但是从十三日当晚,你们就开始使用了。”刚律师说的很是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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