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你有什么证据,凭什么污蔑我方?”申律师反问道。
刚律师又清了清嗓子,高声讲说起来:“从一九九七年一月开始,一直到二零零零年三年,被告分三次与我方签订租赁合同,每次租期一年,期间并未购进任何光刻机。可是在本次租赁结束后,在今年六月初却推出了‘光驰四号’芯片,这如何解释?而且在之前五月中旬,‘CY一见钟情’手机先行上市,便用了‘光驰四号’芯片,这又怎么讲?”
“这需要告诉你吗?另外,请你弄明白了,光刻机租赁方是‘驰名电子’,‘CY’系列手机生产厂家是‘驰一电子’。法律主体都不清楚,你方的维权真的‘呵呵’。”申律师讥讽道。
刚律师有选择的回应:“当然需要告诉法院,这是本案的焦点,也是验证被告使用我方设备的关键之处。”
“你没权利知道。”申律师的声音很冷,“因为你方根本没有这个资格。”
“审判长,这是被告应该有的态度吗?肯请法庭主持公道。”刚律师开始求助。
审判长没有搭茬,似乎在等着另一方表态。
但申律师什么也没讲,本来对方又没问自己。
“被告方,请你方正面回复原告方质疑。”审判长还是说了话。
申律师不卑不亢的说:“审判长,既然是甲方主张权利,那就应该是他们提供证据才对,而不是乙方。”
审判长道:“法庭自有一套程序,这个无需被告提醒,现在是先让被告提供。如果不能提供的话,可以直接回复。”
申律师沉吟了一下儿,显着很为难:“审判长,我说甲方无权知道,并非推诿,而是实有难处。但为了表示对贵院和贵法庭的尊重,我方可以适当向贵法庭出示相关资料,请允许我上前递送。”
得到审判长允许后,申律师拿起公文包,离开原位,径直到了审判长近前,然后取出一份资料递了过去。
姚、马、吕、牛四董事都伸长了脖子,想要一看究竟,也担心对方明目张胆贿赂法官。可令他们失望的是,仅只看到对方律师的背影,这更令四人狐疑不已。
五部委发文,竟然涉及到国防军工需要,外人当然无权知晓。审判长把资料还给申律师,待到申律师回归原位后,才正色说道:“原告无权要求被告提供芯片生产设备证明。”
“这算什么事,他们必须提供。”姚董事直接插了话。
“甲方请注意,应该是你们举证才对。”小杜也开了腔。
你来我往,双方争的不可开交。虽然小杜就说了一句话,但姚董事却是插话不断,现场争吵的很是激烈。
有两次姚董事就差说出“定位”一事了,但都被刚律师及时制止了。
争吵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也没争出个所以然,审判长宣布暂时休庭,进入法庭评议阶段。
法庭现场一改刚才的剑拔弩张,姚、马、吕、牛迅速离开现场,申律师和小杜继续待在原位。(未完待续)